哈马斯政治局领导人抵达土耳其 将与埃尔多安会晤
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州 Sunnyvale。
其中:11月当月完成投资8.67亿元。今年以来,张掖市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截至11月底,全市光伏项目共建成并网260兆瓦,完成投资37.97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67亿元的56.7%
今年以来,张掖市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度,截至11月底,全市光伏项目共建成并网260兆瓦,完成投资37.97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67亿元的56.7%。其中:11月当月完成投资8.67亿元。将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作为推动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向前推进的关键,指定专人常驻兰州,紧盯电网接入、环评、土地预审、项目核准等每一个环节,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开工建设;积极协调省电力公司完成光伏产业园区电网送出规划的审查,争取重点光伏产业园建设得到省上的支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已核准在建项目,抓住电价调整的时间界限,科学制定项目推进计划,督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建成并网发电;对未开工项目,进一步落实相关手续,确因投资企业主观原因不能开工建设的,及时调整项目业主促其尽快开工。张掖市发改委、能源局及县区政府认真研究对策,强化工作措施,持之以恒推进我们知道这些企业有的在蒸蒸日上,而很多已经日薄西山。
它们已经平安度过21世纪早期太阳能市场的瓶颈。尽管这个名单非常的恐怖,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利好消息。从这个角度看,国家十二五规划需要明确的是补贴总额问题,因为光伏发电的成本在不断变化,设定光伏装机量是没有意义的,不如设定每年的补贴数量,然后根据不同的补贴额度来决定每年开启多大的光伏市场。
补贴年限和发放情况执行到位,资本最大的心病其实就能够落地,并网问题反而不是政府最应该关注的问题。反之,分布式系统对电网的压力会小很多,有利于行业大面积发展,分布式发展壮大了,单个系统肯定不存在并网难问题,反而会倒逼电网企业的改革。在中国所有重要光伏政策中,并网几乎是惟一一个拥有法律保障的政策,其他政策虽然日益清晰,但丝毫不能引起民间资本和银行的关注,毕竟政策不等同于法律。一位一线上市光伏企业CEO曾告诉过笔者,政府会对光伏企业的投资情况作出测算,最终的政策调整肯定是不会让投资企业吃亏,但也不会给予企业理想的投资回报率。
中国当前过度依赖于大型地面电站,电网结构不支持这种发展方式长期出现大跃进,最终还必须靠分布式发电,而政策法律化是解决一切问题并引领转型的核心。相较于欧洲、美国、日本等重要光伏市场,中国政治体制相对特殊,国家高层任期一般会保持在10年左右,政策的连续性强。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资本实力极其强大,光伏产业几年间产能飙升,门外汉陆续涉水,充分体现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为何还需要政府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只不过这些都是基于常识判断,光伏电站的运营期限为25~30年,执政群体至少会更换3次,谁也不敢保证政策的执行能够到位,能够不会随着高层变化而变化。如果电站投资是稳定可期的,国家又何必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呢?回想光伏产业鼎盛时期,中国各大银行给予光伏产业的贷款和授信额度多达几千亿人民币,仅天合光能、无锡尚德、英利绿色能源、晶澳太阳能、汉能控股集团、中电光伏及超日太阳能这几家光伏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就曾获得国开行2450亿授信额度。如果说2013年之前政府助力企业融资是明智之举,则今后政府再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就是本末倒置,是对光伏行业过分的溺爱。
有法律保障的前提下电站仍不能并网,行业不禁要问,国家出台的政策又有几分可信度!电站并网难其实损害了法律的公信力,电网企业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接收光伏发电,其本身存在的违反行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所以,银行不是不愿意给光伏行业融资支持,只是产业盈利环境不稳定,没能让银行放心而已!可以预见2013年至2020年中国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光伏装机大国,每年光伏产业带动的直接投资会超过1000亿元,间接投资上万亿元,这已经不再是一个处于发展阶段的产业,与今后5~8年中国光伏产业规模相当。光伏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初期离不开政府扶持,但国家制定了补贴和操作细则,还要帮光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保姆式的服务未免有点过头。中国政府自2009年以来大力扶持光伏产业,特别是在补贴方面异常慷慨,已经为行业发展初期解决了融资问题。
最后笔者想强调,分布式补贴尽管很高,但是,由于存在屋顶的产权和用电量的不稳定等问题,仅仅依靠现有的政策,前景依然不容乐观。同时,政府需对未来5~10年的光伏装机量和补贴数额有一个明确的规划,说明每年的补贴总额和资金来源问题,不要只做规划,只做表态,通过点点滴滴的践行承诺来打消投资企业的顾虑。
那时,光伏发电是高精尖的代名词,民间对其很陌生,政府不帮助企业融资就无法开启中国光伏终端市场。笔者认为,中国政府解决并网难问题不是靠投资电网建设,也不是靠行政命令,而是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往分布式方向发展,这就需要削减大型地面电站的补贴额度,加大对分布式发电系统的补贴力度。
中国光伏企业深知目前在中国建设光伏电站风险还是很高的,所以他们也只有拿着国开行的钱才敢建设,如果把电站资产作为抵押,获得国开行的贷款支持,不用对贷款额提供等额贷款担保,实际上等同于拿着国家的钱来赚取国家的补贴,企业风险少了很多。近日,根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为落实国家能源局于8月下发的《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国家开发银行正在研究制定光伏企业融资细则,意在解决行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国家还需尽快出台光伏电站质量标准,这种标准有利于企业从银行中融资,也可以帮助电站资产实现证券化,即以电站的未来收益作为抵押,通过在证券市场出售以获取资金。再比方说,政府对分布式和大型地面电站的发放流程和发放期限也是明确的,确保企业在规定的时间点内拿到国家补贴。当前中国光伏补贴政策存在的很大问题就是重视分布式发电,却给予大型地面电站更优惠的政策,地面电站补贴额度为1元/度,明年可能会降低到0.9元/度左右,在企业眼中投资大型地面电站的稳定性强于分布式系统,他们更倾向于前者,国家并网压力可想而知。反之,如果政府干预银行,要求部分银行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首先银行不可能言听计从,去给投资回报率缺乏保障的电站项目放款,这种表态无疑沦为了形式;其次,假设银行真正放宽光伏企业融资门槛,如果电站投资收益不如预期,光伏企业存在的危机无疑转嫁给了各大银行。
比方说,政府对电站补贴年限就是一个定值,补贴额度可以每年灵活调控,企业在当前政策下可以清晰计算出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率。政府职能:制定规则不是筹集砝码对任何一个产业来讲,政府帮助融资是很多余的,不过在产业发展初期,政策极度匮乏,民间资本对新兴事物又不熟悉的背景下,政府帮助企业融资又是必要的。
这些问题属于投资者和业主之间的问题,恐怕很难通过政策来彻底解决,中国发展光伏产业的方式还需摸索。政府能够做的就是把政策尽可能的制定好,来吸引资本进入。
反观国外绝大多数中小型市场,投资者需要从银行获得贷款,但更多依赖于基金、养老、风投等资本,这是中国光伏企业可望不可及的。对于民营企业来讲,建设分布式电站才是其强项。
没有法律做保障,国务院表态再多,媒体如何叫好,都不能让资本动真格,最后政府不得不依赖国家开发银行来为建站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从以上我们得知,光伏发电并网是受法律保护的,理应不存在并网难问题,而实际情况是西部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并网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以新疆为例,2013年末新疆在建光伏项目约为110个,到年底实际并网率约为25%,大量电站仍处于晒太阳阶段。政策法律化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核心中国光伏政策存在点多面广的弊端,每个新型政策起到的最大作用就是引发一段时间的抢装,对市场长期的带动作用非常小。有公开数据显示,2009-2011年的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中,近八成的装机量,财政部要求收回补助资金,可能超过70亿元。
国家政策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政府政策不能朝令夕改,有些电站政策是需要政府明确表态,即便没有专门立法,也要以政府的信誉做担保,让企业放心。第一,终端市场有风险,民营企业很难向资本融资,也就无法发挥民营企业的创造力,新型商业模式更是无从谈起;第二,国有企业都属于集团化企业,他们既可以按照国开行政策获取资金,又有足够的资产做担保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第三点最为重要,国有企业不怕亏,也不是把盈利看的特别重要,他们或许会为了投资而投资,或为了完成国家指派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指标而大量建设电站,为今后国家可能提高可再生能源指标而做准备;第四,政策无保障电站交易无从谈起,民营企业通过出售电站来获取现金流的商业模式至少在几年之内不会实现。
总之,中国光伏政策普遍缺乏执行力和公信力,在资本眼中光伏政策根本不靠谱,这是整个光伏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政府不能无限度满足企业的欲望,企业既要清晰的政策,又要资金支持,这样就会彻底抹杀市场的力量,反而助长企业私欲。
仅2009年国家批复装机容量就达300MW,财政补贴近50亿人民币。没有标准资本就无法鉴别好坏,投资也就没有了参考依据
再看东南亚地区,东南亚地区恐怕除了印度不会有一个像模像样的光伏市场。应该说今后几年,只要光伏发电成本没有革命性的改观,欧洲光伏每年的装机容量会比较稳定,每年德国会保持在3GW左右,意大利、法国、英国会保持在1~1.5GW范围内,总的年度需求量在10GW上下。所以,新兴市场崛起只是为光伏企业赢得了宝贵的缓冲空间,最终的市场还是由行业或者企业来创造。第二,补贴压力会限制光伏增长速度。
非洲和东南亚继续打酱油南非、以色列和沙特阿拉伯是非洲地区最大的三个光伏市场,南非在今明两年会有800MW左右的光伏系统并入电网,沙特阿拉伯也制定了到2032年安装16GW光伏系统的宏伟目标。虽然各大光伏企业纷纷鼓吹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无奈与下降速度和空间较窄,光伏发电竞争力偏弱的基本事实不会有所改变。
新兴欧洲光伏市场英国、法国等不愿意重蹈西班牙和意大利的覆辙,政策激励程度普遍不足。2014年光伏市场还是完全依靠政策带动,因此各大厂商并不敢大幅调整自身战略,但2014年全球光伏格局趋向稳定,格局变得更加科学、分散,这或许是光伏行业最大的利好。
当前中国很多工业园区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都达到数十兆瓦,比国外很多地面电站容量都大,因此笔者倒认为,所谓的发展分布式就是将西部部分电站转移到东部,单体规模变化不大。中国低收入、低电价、房屋结构以高层为主、国人环保意识淡薄等多重因素,决定了发展纯碎民用光伏系统是不太现实的,笔者认为至少还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
相关阅读
- 姚桂清总经理与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代市长唐一军举行会谈
- 于腾群出席公私伙伴关系国际研讨会并作主旨发言
- 中国中铁外部董事调研中铁信托和拉林铁路项目
- 徐琳:人工智能推算技术中的平等权问题之探讨
- 满洪杰:被遗忘权的解析与构建
- 范进学:2018年修宪与中国新宪法秩序的重构
- 王建学:法国的环境保护宪法化及其启示——以环境公益与环境人权
- 黄锫:行政执法中责令改正的法理特质与行为结构研究
- 胡锦光: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体系化
- 于文豪:县辖市问题的宪法评价与政区优化
- 肖金明:新中国宪法政治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 中国工程院到中国中铁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百企”调研活动
- 林鸿潮:个人信息在社会风险治理中的利用及其限制
- 于腾群应邀参加中国英联邦青年企业家发展高峰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
- 谢立斌:房地产税的宪法学思考——以宪法财产权为中心
- 央视专访郝鹏:97家央企组织进博会采购团 进口向价值链产业链中高端提升
- 冉富强:地方财政自主权基本构造的缺位与补正
- 中铁产业园项目钢结构工程进行验收
- 朱芒:公众参与的法律定位——以城市环境制度事例为考察的对象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办事处副主任公开招聘公告
- 李长进董事长出席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并发表演讲
- 张宗言会见智利企业家代表团
- 丁茂中:论我国行政性垄断行为规范的立法完善
- 尹腊梅:论法官知法原则在商标行政纠纷中的适用
- 李长进出席中国中铁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银行战略协议签约仪式
- 郝鹏出席推进中央企业基层党建座谈会并讲话
- 中国中铁排名2018年《财富》中国500强第8位
- 张宗言总裁与徐州市市长周铁根会谈
- 泮伟江:宪法的社会学启蒙——论作为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结构耦合
- 沈岿:行政机关如何回应公众意见?——美国行政规则制定的经验
- 中国中铁第十三期“卓越讲坛”在京举行
- 李梦侠:压力型体制下的行政协助——以新镇实践为例
- 中国中铁2015年净利润突破122亿元
- 王贵松:行政行为无效的认定
- 黄学贤 张震:行政行为公定力研究之学术梳理
- 赵宏:权利与限制:写作色情小说究竟属于什么自由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招聘公告
- 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2016年秋季学期中国中铁处级干部进修班毕业
- 《光明日报》新一轮国企改革瞄准“提升核心竞争力”
- 李长进会见全国政协常委蔡冠深一行
- 畅通天下 便利全球——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交通运输开放发展综述
- 中国中铁加快推进中老铁路建设
- 中国中铁部署2016年科技开发工作
- 程雪阳: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改革的得与失
- 中国中铁党委表彰2015年度 “四好”班子
- 《光明日报》新一轮国企改革瞄准“提升核心竞争力”
- 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于腾群参加中国仲裁高峰论坛
- 任鸿鹏出席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执行董事局2019年工作会议
- 中国中铁出镜《大国外交》第五集: 东方风来
- 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 关于申报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推荐人选情况的公示
- 庄汉:论汉语方言的行政法保护
- 谢立斌:房地产税的宪法学思考——以宪法财产权为中心
- 胡锦光:论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意义
- 中国中铁参加2019中国(广州)城市轨道产业创新发展大会
- 中国中铁20亿美元海外区域总部项目启动
- 秦小建:审判责任制的宪法基础与改革逻辑
- 邢斌文:法院援用宪法的经验研究能为我们带来什么?
- 黄金荣:解决“黑户”问题的人权视野与法治维度
- 秦前红:合宪性审查的意义、原则及推进